各位老师:
武汉大学200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学校有关通知转发如下,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室罗睿处。
党政办公室
2008.7.2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0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仍按武大人字[2002]35号《关于开展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需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师直接到武汉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文学院)或湖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华师)参加测试。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向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材料或证明不齐全的,学校将不予受理。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原件2份单独上交,复
印件1份装订到档案材料第一项);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体检化验单必须附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⑥.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
⑦.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表;
⑨.一寸照片1张(由人事秘书保留,办证时用)。
4、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录入采用新软件系统,原有录入系统已经作废,大家先做好申请人员前期材料准备工作,待新软件系统安装后,再进行数据录入和上报。
5、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单位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认定材料及上报数据盘报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O O 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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