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及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全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依照学科发展规律建设学科,适度控制规模,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导师队伍建设中切实落实“动态遴选、进退有序”的审核机制。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编制200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研招[2009]1号),参照《武汉大学关于2008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数审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现将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岗位任职对象
已在学院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教授,以及2009年新增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岗位数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参照学院博士学位授权点数以及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规模等确定。
三、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应居本学科前列,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达到一定水平,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重要的创新型科研成果。
(三)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与社会需求和学科发展对接。作为主持人或重要参与者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可供培养博士生。
(四)能胜任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或作为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较好。
(五)被审核者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有留学背景并取得博士学位或有重要成果和充足科研经费的副教授;
(六)2001年(含2001年)以前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1周岁,即194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2002年(含2002年)以后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其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即195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七)有协助其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八)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科研条件:
1、科研成果方面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①近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其中在“学校奖励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
②近五年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CS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篇以上,其中在“学校奖励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
(学校奖励刊物见附件1)
③近五年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如属合著的学术著作,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在SCI、EI、SSCI、A&HCI刊物、《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3篇及以上。
④近五年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至少一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一名)。
2、近五年有主持的纵向科研项目(专指有经费到帐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上述课题为自筹经费的,均不计为纵向科研项目);
或近五年来个人到帐各类科研经费(含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相关课题研究时分解到本人的到帐经费)在15万元以上。
3、若承担纵向重大科研项目经费达20万元以上,或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50万元以上(指个人到帐经费或分解到个人的到帐经费),科研成果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发表论文影响因子较高者,论文要求篇数可适当减少;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规划项目等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被鉴定为优秀等级,或提交咨询报告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采纳,或被企事业单位采纳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经费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审核工作日程安排及程序
6月26日,制定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工作细则》。
6月27日,一级、二级学科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6月27日~28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者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简表》(附件二)和科研成果、到账经费证明材料,将审核简表的电子版本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李元青老师处,或发送到邮箱lyq_3185@126.com,供审核使用。
6月29日~6月30日,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供审核使用;科研外事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程振主任)负责教师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初审,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使用。
7月1日,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7月2日~3日,学院内公示。
7月5日,上报研究生院《武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汇总表》,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编制2009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研招[2009]1号)文件精神,2009年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岗位条件不得低于2009年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的条件,因此,条件(八)将根据岗位数确定。
2、人文社会科学的资深教授、长江特聘学者不参加此次审核,直接上《武汉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对校、院外聘任的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院给予其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不分配其招生指标。
4、对审核和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持有异议者,享有申诉的权利,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其申诉,并组织复议,将复议结果通知本人。
5、请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老师抓紧时间,务必在6月28日下午五点前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08年6月26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社科奖励期刊及出版社名录
期刊:
1、马克思主义研究
2、考古学报
3、文学评论
4、中国语文
5、管理世界
6、经济研究
7、统计研究
8、政治学研究
9、社会学研究
10、心理学报
11、中国图书馆学报
12、哲学研究
13、历史研究
14、民族研究
15、外国文学评论
16、文艺研究
17、中国法学
18、教育研究
19、新闻与传播研究
20、体育科学
21、中国社会科学
22、新华文摘
23、求是
24、《科学引文索引》(SCI)
25、《工程索引》(EI)
26、《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27、《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HCI)
28、《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
29、《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
出版社: 1、人民出版社
2、商务印书馆
3、中华书局 4、科学出版社 5、三联书店 6、高等教育出版社 7、人民教育出版社 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9、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0、北京大学出版社
1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12、武汉大学出版社(仅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新闻出版署确定的重点出版规划项目、本校确定的学术丛书)
附件二 2009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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